关于音乐表演(指挥、演唱、乐器演奏)专业最新介绍
2019-04-09 20:58:38网络资源
音乐表演(指挥、演唱、乐器演奏)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开设院校:四川音乐学院(四年或五年)贵州大学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内蒙古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四年或五年)吉林艺术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河南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海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四年或五年)中国音乐学院(四年或五年)上海音乐学院(四年或五年)兰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山西大学燕山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佳木斯大学郑州大学黄河科技学院河南师范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新疆师范大学运城学院大连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徐州师范大学盐城师范学院东华理工学院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襄樊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学院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民族学院等